國立臺南大學經營與管理學系

[A] 碩班修業說明

[A] 碩班修業說明(⽇夜碩適⽤)


▲修業辦法

修業規定:依教育部規定,碩士班修業年限1至4年。

畢業條件:最低畢業學分:40學分(必修19學分、選修21學分)

-科技管理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之修業要點請至下載處詳閱。
 


▲申請指導教授流程
(1)於入學第一學期第13週前繳交 [A-1] 研究生敦請指導教授志願表
(2)於第16週系辦公告指導教授分配結果後,於第18週前繳交 [A-2] 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同意書

(3)修業期間如需更換指導教授,請下載填寫 [A-3] 變更指導教授申請表,經原任及新任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,交至系辦。
 


學分抵免申請

◆ 申請時限:入學或轉學第一學期的第三階段選課截止日前。只限申請一次,請一次抵免完成。
◆ 申請資料:(1)抵免學分申請表、(2)成績證明正本、(3)課程大綱
◆ 申請流程:備妥資料 → 依表所示送至各開課、所屬系辦審查核章 → 送至研教組 完成抵免。


▲各項研究生申請及法規請至研究生教務組下載,

 網址https://academic.nutn.edu.tw/index.php?option=module&lang=cht&task=showlist&id=17&index=4


 

 

申請指導教授

檔案名稱 檔案下載
1、[A-1] 研究生敦請指導教授志願表doc
2、[A-2] 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同意書doc
3、[A-3] 變更指導教授申請表doc

修業要點 (請依學制參考)

檔案名稱 檔案下載
1、修業要點_日碩doc
2、修業要點_碩專doc